http://www.edmontonjournal.com/news/Gallery+Edmonton+peahen/2726514/story.html
http://www.cbc.ca/canada/edmonton/story/2010/03/25/edmonton-peacock-captured.html
连续三天闹腾了整个爱城的孔雀事件终于落下帷幕。这件事情说明了好几个道理:
- 政府,组织往往受制于条例,规定,对于这种突发事件的处理投鼠忌器,难免给人整体形象是效率低下。
- 好心,也办了好事,但操作过程违规也不能挣一眼闭一眼,何况已经是公众事件了,更得注意执法形象。擅创民宅的罚款,跟创红灯是一个价钱,287。
- 即使爬上的是别人家的屋顶,你也可以举报,加拿大除了要自扫门前雪,也要管别人家的瓦上霜。
- 在家私养孔雀是违法的。罚款五百。
- 孔雀地点离我家不远,就是那天给儿子找钢琴老师家附近,孔雀在那里徘徊了三天,我们都没顾上去看,真是遗憾。鸡不可失,失不再来。
- 抓孔雀的两个电台DJ,也许可以在电台炫耀一两天,但最终结果是所有的本地电台节目终于没了孔雀的话头,得再找新话题了。估计91.7Bounce电台可能犯了行业的众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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