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德蒙顿华人社区-Edmonton China

 找回密码
 注册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Fontainebleau

致老杨, 历任执法版主,紫光,十字的公开信

[复制链接]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紫光 于 2011-2-1 20:58 编辑
4 p- M% w9 _! h6 x' x
既然你让我说,那我大致对今天的帖子都看了一下,就说几条:
5 |5 H; ~9 ?7 e% ^3 q* W# I1、上山打老虎对十三少的三个投诉,有两个被关闭,请问有什么规则依据?( f0 E" B9 F% \& j! K: `- ]/ g
2、上山打老虎被禁言后发了一个“老杨做得,咱做不得?”的帖子,请问你为什 ...
; G6 I1 X6 J6 e1 W1 l' g% F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20:23

; B7 v& D1 o' N3 v* a1、因为其他两个帖子是多余的,一个足以判十三少死刑,再多两个也是死刑。没有必要浪费时间;( d* b; p- X; }& ~* R( u$ t
2、之所以在这个帖子里处理,是因为我在他每一个帖子里已经警告过了,不要刷屏。在我作出口头处理后,这个帖子变成他最后一个新帖。如果我不口头上对他进行处理,今天的闹剧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收场。我曾经想过自己发起公务投诉,但是鉴于上山打老虎一贯的表现,加上我不能确定还有其他执法也在,不一定会有效果。而且这个案子是超版先执行永封之后解禁移交的,本来就没有先例可循,作为执法,我必须选择一个方式控制局势。
( P( @$ ]) J' h; W: W+ a  q& F( D+ ?/ Q3、依据很简单,版规虽然没有规定投诉人必须与被投诉人相关,但是应该遵循投诉人必须是善意第三人原则,既投诉人的投诉是善意促进网站健康发展。比如老杨的投诉。否则执法根本没有精力处理。任何人看到任何过激言语都投诉的话,那会是一个什么场面?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1、从理论上说,其他两个投诉并不多余,假如一个投诉被否决,另外的投诉当然就应该处理。在第一个投诉还没有成立的情况下,其他两个投诉多余的说法是不成立的;9 P0 q( n/ a3 u0 Q7 q. L/ k+ T
2、你的解释也很难成立。首先,你在他的帖子里进行裁决根本不可能控制局面,因为他仍然还可以发帖。其次,你没有解释你究竟是认为你做出裁决的帖子究竟是否他的相关贴,如果是相关贴,你是没有任何理由判罚他的。最后,有无例可循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则,如果符合规则,你可以创出一个例子供后人参考仿效,如果不符合,怎么说都是不应该的;9 g# S: s, [5 h4 h' H) X
3、“投诉人必须是善意第三人原则”规则中有吗?如果是新加的,是否有足够的说明:善意第三人原则定义,善意第三人原则判断方法和执行办法。如果没有依据,那么就是超越了规则的授权,这就不应该是执法版主可以做的了。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执法,我想请你们明白,你们是受大家的委托按照执法版主规则的授权来管理执行规则,请不要超越委托。维护正义的事情,让立法的人做;如果信不过网友群体,让圣人、超人和神去做吧,他们才是万众景仰的真理和正义的化身。
老柳教车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我觉得Z指出的都是很致命的地方;
1 ]- }% A1 W$ I紫光三人新上任,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发现问题要及时改正,不要拆了东墙补西墙;勉强为自己辩护很被动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紫光 于 2011-2-1 21:20 编辑 $ k) c6 E- U- U: M' P
1、从理论上说,其他两个投诉并不多余,假如一个投诉被否决,另外的投诉当然就应该处理。在第一个投诉还没有成立的情况下,其他两个投诉多余的说法是不成立的;
: P- \$ B3 c; }# Q8 h# a2、你的解释也很难成立。首先,你在他的帖子里进行裁 ...
: F/ f8 b% y. l7 x  c/ W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21:03
' _5 H+ v& ^: \9 J- A5 m
1、多余,因为从接了这个案子我就知道其他两个没有必要了。这是一个基本的判断,你如果觉得非要走走过场,我也可以走,但是浪费时间、精力。3 y# V7 r  y) g& {: F; p. @: |7 l
2、请你不要忘记站务讨论也是一个板块,作为斑竹,我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来维护板块的基本运作。
* G* k( g4 R/ \, B, @, `" |而且他的行为可以被看作是藐视法庭,一般藐视法庭的行为,法官有权利紧急处理。我的处理是留有余地的。其实作为一个一般斑竹,我也有权直接封他。
" d; g; y: r( K3、这一点按照一般情况处理,没有版规规定我必须接非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投诉,也就是说我有不接的权利,这属于法律上的普遍性认识。比如你在电视上,看到一则新闻,说某人骗财骗色,你去法院起诉当事人,法院未必理你。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21:29 编辑 ' n, ]4 G- f$ t! F- u

6 a  A: F/ S$ E; p0 C/ z$ L7 t9 k1、你代表了其他两位执法版主,如果你可以这样,是否表示他们是多余的?2 {% I8 y3 a4 |3 A1 j
2、我知道你没有封他,也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来阻止他继续藐视法庭,所以请不要再用这个理由来解释你的行为。但是你却在一个不恰当的地方和场合做出了你的审判,仅此而已,而这点确实超越规则授权的。另外我再明确一点,我对你们的判罚本身没有任何意见,所以你封不封他我没有任何意见,有意见的是你没有按照规则来做这些事情,让你们的判罚让人非议,这是我很不希望看到的。
$ b/ T% g" r& \3、版规对不予受理的投诉有明确说明,这表明在此之外的投诉,执法版主都必须接,这是执法版主的义务。执法版主并没有不接符合规则要求的投诉的权力,否则,执法版主可以一直不接下去,或者选择性的接,如何保证公平?那还要执法干什么,还要规则干什么?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1、你代表了其他两位执法版主,如果你可以这样,是否表示他们是多余的?
4 A& _, \) }) P1 M& K* Z2 e, W  u. E2、我知道你没有封他,也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来阻止他继续藐视法庭,所以请不要再用这个理由来解释你的行为。但是你却在一个不恰当的地方和场合 ...
9 F: E, w7 |* {1 E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21:25
6 P7 T% x2 y) e! N) J! {2 S2 g
你认为不合理,发起弹劾,我的初衷就是牺牲紫光成全一个公平、正义的网络环境。3 }/ N5 e9 G. p( e3 b7 r
请不要客气,因为有些事情,不这么来一下永远改不过来,说三到四的人太多。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认为不合理,发起弹劾,我的初衷就是牺牲紫光成全一个公平、正义的网络环境。! c! y  r4 M8 o, E' ~2 G. Q
请不要客气,因为有些事情,不这么来一下永远改不过来,说三到四的人太多。
; P- a; R. O1 s( s/ w/ N0 C' A紫光 发表于 2011-2-1 21:33
+ m( |: H4 ~# T( N/ U$ p: v
请先告诉我一下,弹劾执法版主算不算捣乱贴,算不算不尊重执法版主,会不会被处罚?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不算,也不会,去发吧。
鲜花(1015)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紫光在上任之前提出“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对此我非常赞成。我们执法由于过于局限于程序的步骤, 限制了执法版主的手脚,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0 s) r1 V* v# I3 T; i3 z' W- S- A$ _, _" b7 O5 G  k0 b
试想江姐和浦志高在网站碰面了。江姐怒斥“无耻,卑鄙”,浦志高投诉到站务。按照现行版规,“江姐对本网网友使用了侮辱性语言,属于人身攻击,违反了网友言行规范2.5条。”肯定要被拿下。
% V( x. M: a, `5 V0 q2 g' a, T  L" H# J
再试想陆谦把林冲骗到白虎节堂,  然后投诉到站务。诬陷他带刀进节堂有行刺之心,按宋朝法律是要处死刑的。执法版主如果只看陆谦的投诉,和林冲夜入白虎节堂的事实,判林冲充军发配还算便宜了他。# c! d; O5 @- g6 Q9 ?, I
.......
& W5 f( C0 {+ H* }) J7 NFontainebleau 发表于 2011-2-1 19:05

7 f2 _' l7 k. S, IFontainebleau 你的愿望是好的,希望主持正义。其实哪个人不愿意站在正义的一边呢~~~/ W4 K2 V) ?' E# d1 O9 f
问题是,你怎么判定这是正义,你感觉到的正义和和其他人感觉到的正义有区别吗?
+ M4 a/ Z  Z9 q" \& R7 X也就是说对网友你是如何区分谁是江姐、谁是浦志高,谁是陆谦谁又是林冲?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曾经的执法斑竹,我有资格再次发言吧。
* T# n  h- N: F- ~" c- m3 m! l, Z5 u! O" {0 q  c" g1 |+ N9 {2 G
楼主的帖就是一个词
9 i2 f9 d. X$ g0 [) H1 d
" Z1 g! Y( p4 s  i十三少随便用粗话骂人,居然被楼主视作好人,这样的正义标准,谁还敢相信楼主。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曾经的执法斑竹,我有资格再次发言吧。7 R0 e, Q- m  i% v
6 p2 a% d" P$ S8 `, }/ Z& I+ D- g# u
楼主的帖就是一个词9 A) ^4 _0 D0 Q( V8 g  l

7 s# r2 a9 q  b' r# Q/ J/ u十三少随便用粗话骂人,居然被楼主视作好人,这样的正义标准,谁还敢相信楼主。
- B" C6 x9 q7 `8 f3 B0 h; T  f) r上山打老虎 发表于 2011-2-1 21:49

+ d0 }" Q) {8 Z4 M7 q你又一次在无关贴中发言,你好像也是前任执法,这叫知法犯法吧?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作为曾经的执法斑竹,我有资格再次发言吧。埃德蒙顿华人社区-Edmonton China; e9 T6 I$ a$ \0 L  q2 B“  H+ _) ^6 d1 A$ `/ F
; n  D0 b& \) W; l! I9 \
是不是相关帖啊。紫光看看。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作为曾经的执法斑竹,我有资格再次发言吧。埃德蒙顿华人社区-Edmonton China; e9 T6 I$ a$ \0 L  q2 B“
% U: k' G, O! l5 f
7 X% }5 \/ [/ H8 X: N是不是相关帖啊。紫光看看。) s* m% e4 F$ W' s* Z$ ~
yingxiy 发表于 2011-2-1 21:58
: S0 {9 f" O# F0 Z% X# c* }7 a
不相关,因为他现在案件在身。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山老虎也曾经当过执法版主吗?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相关,因为他现在案件在身。
( Q/ i4 b3 o& R6 X紫光 发表于 2011-2-1 22:00
2 d" x7 O5 \- ^1 h9 p, _
请你去读版规。虽然版规已经是浮云。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请你去读版规。虽然版规已经是浮云。/ l5 Q0 C" }  p1 }5 ~" _
yingxiy 发表于 2011-2-1 22:11
1 S' p! L9 j% Q( M  Q4 p0 E
他有案在身,就只能在与案件相关的帖子里发言,你去读吧。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i  B' {8 N3 U% O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d. C! d# y  X* S3 c

* Y- K$ R3 E  W8 X7 H长老会?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危险的开始!!!
9 ]8 ?% T& v' A5 H; C" K# {或者干脆不要法规,执法了,就是普通网络,大家什么都可以说。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枫丹白露& m4 M. s4 A/ F; L8 [9 }8 R
你还在吗?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ainebleau 你的愿望是好的,希望主持正义。其实哪个人不愿意站在正义的一边呢~~~9 b8 H) v, I; f) E6 S
问题是,你怎么判定这是正义,你感觉到的正义和和其他人感觉到的正义有区别吗?
; b# l! A' K9 L) g. |% {也就是说对网友你是如何区分谁是江姐、谁是浦 ..." d# B7 q5 N  |) X5 s
vilna 发表于 2011-2-1 21:43
( Q: |. i9 f% {/ }1 {5 N
鲜花(123) 鸡蛋(0)
发表于 2011-2-2 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唉,中国人还是喜欢走人治的道路, 尽管这次的人治有"正义"这扛大旗.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2 07:26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唉,中国人还是喜欢走人治的道路, 尽管这次的人治有"正义"这扛大旗.
6 e3 w( f' [) I9 \2 S9 z八千里路云和月 发表于 2011-2-2 00:14

" u) y( h5 r* ^" u5 V% p) R/ e
" {& \- S. m9 @7 U; J& J人治,那个封建帝王不提倡人治?那个提倡人治的人不抗一个“正义”的大旗?: b9 E8 @/ b. a+ U' U2 Z' Q2 F

2 s3 ^; r1 K! M' H; P6 u( p其实,说道‘正义’;谁是正义的化身?只有神是正义,是真理;如果有一个人站出来说:我代表了正义,那么这个人恰恰就是个魔鬼,这是来自魔鬼的欺骗。 这点,紫光内心中非常清楚
鲜花(114) 鸡蛋(0)
发表于 2011-2-2 07: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过年了~~
3 X/ V+ n- b2 X8 e新年快乐~~% q' F5 @$ y! ]- N7 A  s1 {
xinnian.gif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2 08:1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人治,那个封建帝王不提倡人治?那个提倡人治的人不抗一个“正义”的大旗?" ?5 H3 o' s/ Y$ X9 ^

& p1 y) z6 n' [& ~/ x其实,说道‘正义’;谁是正义的化身?只有神是正义,是真理;如果有一个人站出来说:我代表了正义,那么这个人恰恰就是个魔鬼,这 ...
  v9 r: Y  L9 e9 K. m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2 07:26

, X  V  y# G4 p0 k9 r2 O我自己很清楚我在做什么,我不是在推行人治,而是对现有的死扣条款提出质疑。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2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说了多少遍,质疑是立法的事情;我不反对改革法律,但是在新法律出台之前,执法者当然只能按照旧体系严格工作。! w  a5 c- H$ R3 ^8 C4 E  H- K. z
我觉得你一直企图混淆这两个概念,取得一些人的同情。
鲜花(10) 鸡蛋(0)
发表于 2011-2-2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来灌水的,嘛正义不争议?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埃德蒙顿中文网

GMT-7, 2024-4-29 12:28 , Processed in 0.201525 second(s), 32 queries , Gzip On,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