裙裾飘飘 发表于 2005-12-14 02:34

回应寒月同时并恳问爱米斯

原帖由 寒月秋千 于 2005-12-14 00:50 发表



谢谢关注!没想到我的一番好意解释倒惹得这么多人关注EMIS了。我立马后悔,没有金刚钻就别揽瓷器活。于是我也想像轩辕那样想逃,但是我很语重心长的跟她说过要直面误解和指责,争取沟通和理解,但是直面确实是个挑战啊。

老虎有勇气和信心来做这个主席真得很棒了。他需要的是支持和承认,正像大家说的轩辕需要的一样。如果说前面有人发难轩辕不对,请问现在这样对待EMIS, 老虎和出来说话的人或者没出来说话的人就是最好的方式吗?

让我们对彼此都宽容一些吧,这里的西人有一点值得好好领会:think positively. 西人说别人会说别人做得好的方面,说餐馆也会说这个餐馆什么菜做得好,而不会说什么不好。多看别人做得好的一面吧,这点我们都需要学习


既便think positively也不是混淆黑白不讲原则吧?
我知道你是好意,但就Victorw以爱米斯代言人自居来指责轩辕舞蹈队的这几天中,我天天看到爱米斯成员在线,有谁站出来说出自己的意见呢?这也是为何轩辕觉得含冤莫辨.因为对一个组织来说,其中成员包括老虎主席的沉默就是变相支持Victorw的言论。就是说整个爱米斯协会所有成员都站在一个曾经用自己业余时间进行排练用自己一腔热情进行奉献的弱女子的对立面!广东有句俗话:吃碗面,翻碗底。就是忘恩负义的意思。当初轩辕舞蹈队为爱米斯举办的晚会义务表演,人家得到的是名呢还是利呢?

我不是想发难爱米斯。我觉得成立这个组织的初衷还是好的。
但是,这样一个打着“非盈利”的旗号在想尽办法获取政府的重视想得到政府的资助的组织,在遇到连象这样网上舆论一面倒的情形都没有勇气出来说句公道话,绝大部分成员都做缩头乌龟来个“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姿态。那么,不仅我,还有其他在爱民屯的华人们,会怎样评判这个组织?会怎样信服这是一个愿意为华人谋取福利的协会?连一个隶属于自己名下义务帮自己宣传的小组都不愿保护,那更别提千千万万在这里生活的华人们了。试问: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我不是想发难爱米斯。我打心眼里佩服那些愿意拿出自己私人时间来为大家做奉献的义工们,包括爱米斯成员们,也包括轩辕舞蹈队的队员们。
但是,用“就事论事”的姿态,从整个这件风波上,难道爱米斯不应该反省自身一下么?不应该吸取一些教训么?不应该从教训中得到启发,完善协会奖惩制度,完善协会各种纷杂的隶属关系,完善协会对各种事情的反馈应变能力么?想让一棵小树苗长成参天大树的方法是不是光给它施肥浇水而不用剪枝除叶呢?

这件事让大家对爱米斯开始关注,未必不是件好事。是所谓“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华人都不对这个组织关注,还妄想让政府包括其他种族关注?
在这个关头 ,爱米斯不是要文过饰非对自己的不足进行自圆其说,而是要勇敢地站出来抛开怕得罪人的忌讳,给这件事一个公平公正的评价。正如寒月所说:要直面误解和指责,争取沟通和理解,但是直面确实是个挑战啊。正如老虎主席所说:公道自在人心。当公道理论已经一目了然的情况下,很可能作为以后爱民屯华人们的代言人――爱米斯,应该做出自己本应该做的一些正确回应了!

再一次,强烈关注!

小李飞刀 发表于 2005-12-14 03:39

那么,不仅我,还有其他在爱民屯的华人们,会怎样评判这个组织?会怎样信服这是一个愿意为华人谋取福利的协会?连一个隶属于自己名下义务帮自己宣传的小组都不愿保护,那更别提千千万万在这里生活的华人们了。试问: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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叽里咕噜 发表于 2005-12-14 05:34

原帖由 小李飞刀 于 2005-12-14 04:39 发表
那么,不仅我,还有其他在爱民屯的华人们,会怎样评判这个组织?会怎样信服这是一个愿意为华人谋取福利的协会?连一个隶属于自己名下义务帮自己宣传的小组都不愿保护,那更别提千千万万在这里生活的华人们了。试问 ...

嘿, 我还是那句, 我从来没有从这类机构取得过任何服务, 过去没有, 将来也不会. 看到最近的讨论更使我明白到我自己是对的, 起码对我自己来说. 不过, 从局外人的身份, 奉劝一句, 希望各位不要将国内的官僚风气带到加拿大来. 可能你们身在其中感觉不到. 我是觉得这种风气非常严重, 我个人对这种风气是极为反感的. 人与人之间要相互尊重的!!我不否定这个机构确实帮助了不少人, 也不否定它存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希望如同大家说的, 现在只是开始, 只要能认识到自己的不足, 再加以改进, 相信会越办越好的.

anonymous 发表于 2005-12-14 10:05

原帖由 寒月秋千 于 2005-12-13 18:49 发表

请问您知道这些人这么努力是在给谁牟利? 如果申请到funding, 那是为大家谋利。现在为什么舞蹈队为活动场地发愁?为什么想给老人开个活动室就是不行?怎么样才能最终建成我们自己的普通话老人院?团结普通话移民,让政府听到我们的声音,知道我们的要求,让我们这些新移民安居乐业。这也正是政府所想要看到的。因此政府才有每年不小的力量投入到新移民安置上。

非牟利的组织的组织者都是义工,现在没钱,是;将来有了政府的funding, 依然是!

有可能不同的是:
现在我们没有钱,所以没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和办事人员,所以才造成不能及时解决问题的局面。以后有了钱,我们可以租/买办公地点,创造就业机会,雇用办事人员,就像现在福州工会一样。到时候我们有人,还不止一人,天天在网上,发现问题,报告问题,解决问题。

现在我们没有钱,所有的活动大家都劳无所得,比方说中秋晚会的演员们;将来我们有了钱,我们也会去租大场地,给演员们出场费,为什么不? 人家劳动了, 不管是专业还是业余的,那都是劳动。人不可依靠热情过日子的。我们不能说去商店买东西,人家要收钱,我们说“我天天当义工都没收钱,您也别收我的钱了吧。“

以上是我的浅浅说法,不到之处,谢谢指出。EMIS 成员们,欢迎补充或指正。



希望得到大家的理解和支持!


我并不否认EMIS成立的初衷是为了帮助移民在这里更好的落地生根。

但是我更钦佩那些在EMIS成立前为新移民提供帮助的形式,这是一种完全自愿、自发的,在没有EMIS的时候,我们也成功地举办了春节晚会。只是这种默默的帮助(对政府来说)使这些人永远不会受益(在名和利方面都是这样)。当有人看到其他裔的组织每年可以从政府拿到funding,才有了成立EMIS的提议,才仓促的成立了这个组织,因此这个组织的核心是不牢靠的。

成立之后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迎合政府申请funding的要求(活动的频率、人数、申报材料),所有的活动都冠以EMIS的名义,这种做法已经越来越向国内的领导的“政绩工程“了。我不知道如果申请到了政府funding,EMIS会如何发展。

一切事情要水到渠成的,强扭的瓜不甜,还是从小事做起吧,希望EMIS走好。

最后提个建议给希望通过这种形势拿到政府funding的,将自己的服务内容/范围缩小(例如就是非牟利的跳舞队、非牟利的学习小组),能更容易实现些。

三思 发表于 2005-12-14 11:08

原帖由 anonymous 于 2005-12-14 09:05 发表


我并不否认EMIS成立的初衷是为了帮助移民在这里更好的落地生根。

但是我更钦佩那些在EMIS成立前为新移民提供帮助的形式,这是一种完全自愿、自发的,在没有EMIS的时候,我们也成功地举办了春节晚会。只是这 ...
这个视角令人触动!:zhichi:

海妮妮 发表于 2005-12-14 12:50

看到这里有点糊涂了,这个EMIS是有固定代言人呢?还是不管是谁只要参加了该组织,一言一行就代表EMIS呢?

要是后者的话,建议虎主席最好给每个成员嘴上加副嚼子,下次就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了。

吼吼,多亏偶没有加入。当初是为了省钱,现在看看,偶真是明智啊偶!!!!!

海妮妮 发表于 2005-12-14 12:51

原帖由 anonymous 于 2005-12-14 09:05 发表


我并不否认EMIS成立的初衷是为了帮助移民在这里更好的落地生根。

但是我更钦佩那些在EMIS成立前为新移民提供帮助的形式,这是一种完全自愿、自发的,在没有EMIS的时候,我们也成功地举办了春节晚会。只是这 ...


高人哪!!!:chongbai:

嘉妮 发表于 2005-12-14 12:57

记得轩辕无天也这样说过,EMIS成员的沉默,实际上是支持了对方(大意啊),我不赞同这个观点。举例来说,如果我出来发言,是代表EMIS呢,还是代表斑竹在说话?如果按你的说法,你的发言是代表你个人呢,还是代表女性话题的全体成员。
实际上,在我看来,我们都只能代表我们自己,除非你特意强调,我代表XXX来发个言。

朱顺顺 发表于 2005-12-14 13:09

你这是偷换概念哪! 偶简直佩服S你了, 何止明智, 简直有先见之明!

原帖由 海妮妮 于 2005-12-14 11:50 发表
看到这里有点糊涂了,这个EMIS是有固定代言人呢?还是不管是谁只要参加了该组织,一言一行就代表EMIS呢?

要是后者的话,建议虎主席最好给每个成员嘴上加副嚼子,下次就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了。

吼吼,多亏偶没有加入。当初是为了省钱,现在看看,偶真是明智啊偶!!!!!

裙裾飘飘 发表于 2005-12-14 13:11

原帖由 嘉妮 于 2005-12-14 11:57 发表
记得轩辕无天也这样说过,EMIS成员的沉默,实际上是支持了对方(大意啊),我不赞同这个观点。举例来说,如果我出来发言,是代表EMIS呢,还是代表斑竹在说话?如果按你的说法,你的发言是代表你个人呢,还是代表女 ...


事情的原发生地是在移民板块,之后被你移动到爱米斯板块来了,完全跟女性版无关。三思和我的发言并不代表女性话题的言论,完全是以一个局外人观点来发表自己个人意见的。更何况我现在已经不是斑主了。我的言行完全代表我个人的看法。

而且在整个风波中,爱米斯是被提到的共同话题。我和三思,甚至其他人有没有提到女性话题的半句言论呢?

海妮妮 发表于 2005-12-14 13:13

原帖由 子菲鱼 于 2005-12-14 12:09 发表
你这是偷换概念哪! 偶简直佩服S你了, 何止明智, 简直有先见之明!




:hoho:果酱果酱,偶向来只是马后炮打得好

海妮妮 发表于 2005-12-14 13:14

原帖由 嘉妮 于 2005-12-14 11:57 发表
记得轩辕无天也这样说过,EMIS成员的沉默,实际上是支持了对方(大意啊),我不赞同这个观点。举例来说,如果我出来发言,是代表EMIS呢,还是代表斑竹在说话?如果按你的说法,你的发言是代表你个人呢,还是代表女 ...


终于有人明白过来了:zhichi::zhichi:

嘉妮 发表于 2005-12-14 13:14

原帖由 裙裾飘飘 于 2005-12-14 12:11 发表



事情的原发生地是在移民板块,之后被你移动到爱米斯板块来了,完全跟女性版无关。三思和我的发言并不代表女性话题的言论,完全是以一个局外人观点来发表自己个人意见的。更何况我现在已经不是斑主了。我的言 ...

原发地是在移民生活,但事情是关键是涉及EMIS。(大家也知道,很多人发贴,喜欢在那边发)所以转移到这里是正确的。

裙裾飘飘 发表于 2005-12-14 13:24

原帖由 嘉妮 于 2005-12-14 12:14 发表


原发地是在移民生活,但事情是关键是涉及EMIS。(大家也知道,很多人发贴,喜欢在那边发)所以转移到这里是正确的。

我从没质疑你移动这帖子的正确性。相反,我觉得你应该这样移动。这也是随后的发言我没去移民而坚持在爱米斯板块这里的原因。我现在质疑的是爱米思成员对事件的应对态度和能力。在看到事情发生的时候,不仅没有站出来表达你们基于正义和公平上的看法,甚至没有象寒月所说那样向爱米斯高层进行汇报。你们所做的就是任由事态发展。

三思 发表于 2005-12-14 13:39

原帖由 嘉妮 于 2005-12-14 11:57 发表
记得轩辕无天也这样说过,EMIS成员的沉默,实际上是支持了对方(大意啊),我不赞同这个观点。举例来说,如果我出来发言,是代表EMIS呢,还是代表斑竹在说话?如果按你的说法,你的发言是代表你个人呢,还是代表女性话题的全体成员。
实际上,在我看来,我们都只能代表我们自己,除非你特意强调,我代表XXX来发个言。

原帖由 嘉妮 于 2005-12-14 12:10 发表
我还在还后悔应该早点转移呢,这件事情本身应该属于EMIS应当解决的事情,不是你我能解决的事情。
你觉得我不做声,为什么那么看重我的声音?是不是因为我是EMIS的成员?我说话能代表EMIS?如果你那样认为,就 ...

贾妮姐姐,我在此一起回复你哈

首先,我的帖子里有任何线索和暗示说明我的发言和女性话题有关吗?你认为这件事情上斑竹能代表板块发言吗?你认为我看重你的声音了吗?事实上,在此之前我也没有看到你针对这个问题的有建设性的发言啊,我反对的是你踢皮球的做法。

其次,你现在逻辑混乱,自己说法前后矛盾。如果Victor的说法仅仅代表他个人,那你干吗把帖子都转到EMIS论坛来啊?好比说,俩个人抢鸡蛋打架,你不能把麻烦推给母鸡吧?

进一步说,如果你个人的意见是“Victor仅仅代表他个人发言,和EMIS无关“,那你就应该督促(起码是支持)Victor以个人身份站出来,向轩辕和其舞蹈队道歉!

再进一步说,即便你代表你个人,也体现了EMIS成员的个人意见,针对这个事件,EMIS如有其责,就是推脱责任,EMIS如无其责,就是高高挂起。我代表,且仅代表我个人,对EMIS成员的针对态度,责任意识,表示强烈失望!

黑客集团军 发表于 2005-12-14 14:03

One Chinese is prefect. Two Chinese they are OK. Three Chinese are going to ......

How many people in EMIS? So the future of EMIS is down. I can see it.

嘉妮 发表于 2005-12-14 15:08

回复34第一条:你说的是对的,我们任何人发言只代表自己;
回复第二条:之所以转移到EMIS专栏,是因为我一直以为这个舞蹈队是EMIS的,而且,这些问题,只能有EMIS出面才能解决;
回复第三条:在我认为这个舞蹈队是EMIS的前提下,我认为,VICTORE有权利提出他的质疑(是指那段问话)。(请注意,我没有认为他的质疑是代表EMIS提出的)。如果要让他出来道歉,我也只能以普通人的身份告诉他,对他自己所说的不对的地方向对方道歉,我没有资格代表EMIS的身份请他。换句话说,这种请他出来道歉,你做跟我做是没有区别的。

嘉妮 发表于 2005-12-14 15:12

回复三思:

针对你那个再进一步的说话,如果仅仅因为我是EMIS的成员,我的观点就体现了成员的意见,那我可以说,你是女性话题的斑竹,你的意见,也体现了女性话题斑竹成员的意见。

还是那句话,我只代表我自己。

嘉妮 发表于 2005-12-14 15:21

不过,通过这个问题的讨论,能让我们更明白的是,尽管我们自己认为自己有时候说话是代表我们自己,但是,在旁人眼里也许不这样看,因为你是有“头衔”的。就像我,一再表明我只代表自己,但人家看,是斑竹,是EMIS的成员。就像我们来加拿大,我们在外每个言行,在外人看来,是一个中国人。所以,今后,无论说话、做事都得谨慎为好!

大家共勉!

antelope 发表于 2005-12-14 15:26

俺觉得现在辩论的同学们很多逻辑混淆啊,谁有空来办个辩论指导班吧。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三思 发表于 2005-12-14 15:38

原帖由 嘉妮 于 2005-12-14 14:08 发表
回复34第一条:你说的是对的,我们任何人发言只代表自己;
回复第二条:之所以转移到EMIS专栏,是因为我一直以为这个舞蹈队是EMIS的,而且,这些问题,只能有EMIS出面才能解决;
回复第三条:在我认为这个舞蹈队是EMIS的前提下,我认为,VICTORE有权利提出他的质疑(是指那段问话)。(请注意,我没有认为他的质疑是代表EMIS提出的)。如果要让他出来道歉,我也只能以普通人的身份告诉他,对他自己所说的不对的地方向对方道歉,我没有资格代表EMIS的身份请他。换句话说,这种请他出来道歉,你做跟我做是没有区别的。
是啊,那飘飘要求emis积极解决,有什么问题吗?

三思 发表于 2005-12-14 15:50

原帖由 嘉妮 于 2005-12-14 14:12 发表
回复三思:

针对你那个再进一步的说话,如果仅仅因为我是EMIS的成员,我的观点就体现了成员的意见,那我可以说,你是女性话题的斑竹,你的意见,也体现了女性话题斑竹成员的意见。

还是那句话,我只代表我自 ...
你的意见没有体现EMIS的意见,事实上EMIS官方现在啥意见都没有呢。这件事和EMIS关系紧密地很,你的意见体现了EMIS成员对待这件事高高挂起的态度。这就好比说,一个美国人和一个法国人为了中国问题打起架来,中国人在旁边看着无动于衷,保持沉默的确是个别中国人的自由意愿,但是也反映了中国人对中国问题的冷漠。

我是女性话题的斑竹,我再重复一下,你从哪里得到线索和暗示,这个话题和女性话题有关系?目前斑竹就我一个人,那当然反映了女性斑竹意见,至于成员,你能列出来谁是成员谁不是吗?当然你也可以说,我的帖子反映了女性话题斑竹的素质和水平。

嘉妮 发表于 2005-12-14 15:54

原帖由 三思 于 2005-12-14 14:50 发表

你的意见没有体现EMIS的意见,事实上EMIS官方现在啥意见都没有呢。这件事和EMIS关系紧密地很,你的意见体现了EMIS成员对待这件事高高挂起的态度。这就好比说,一个美国人和一个法国人为了中国问题打起架来,中国 ...

所以,我的结论是,你说话代表你自己,我也一样。

嘉妮 发表于 2005-12-14 15:55

原帖由 三思 于 2005-12-14 14:38 发表

是啊,那飘飘要求emis积极解决,有什么问题吗?
绝对没有问题。

三思 发表于 2005-12-14 16:25

原帖由 嘉妮 于 2005-12-14 14:55 发表

绝对没有问题。
嗬嗬,那还有啥可争的?赶紧张罗晚饭吧!

轩辕无天 发表于 2005-12-14 17:41

谢谢各位好朋友的关注。事情以我退出为结束,剩下的事情由EMIS来处理。

qianshuiting 发表于 2005-12-14 18:25

真是着东边才日出,哪想到西边又落雨:bujie::bujie:
看来看去,只想小声问一句:这事件的发起者到底是代表自己的意见,还是代表EMIS?:qiguai::qiguai:

蓝海 发表于 2005-12-14 23:10

原帖由 嘉妮 于 2005-12-14 11:57 发表
记得轩辕无天也这样说过,EMIS成员的沉默,实际上是支持了对方(大意啊),我不赞同这个观点。举例来说,如果我出来发言,是代表EMIS呢,还是代表斑竹在说话?如果按你的说法,你的发言是代表你个人呢,还是代表女 ...

确实比较混乱。我看了几天来的帖子,实际上不论从哪个角度,你都不想表明自己的立场和观点。斑竹除了管理的功能,也该有引导舆论方向,控制事态发展的责任吧?那么你的立场是什么?

板儿砖 发表于 2005-12-14 23:41

其实emis们一个比一个急,起码我都急得团团转了。

月初例会时就提过应该让舞蹈队长列席的,所以关于舞蹈队的讨论没有成为会上的议题,结果酿成大错。

emis和舞蹈队的关系,包括我在内都以为是归属关系。所以我向轩辕要介绍材料,她挺忙,前两天才给我。紧接着就发现舞蹈队的入队条件在网上引发事端。这时再仔细看轩辕写的材料,对比老杨披露的内幕----天,两家没关系!

我翻了我能找到所有的会议记录,都没有提到舞蹈队的事情。起码7月份的没有,也就是舞蹈队成立的那段时间没有。就是说没有证据能表明成立舞蹈队是emis的决议。

我给victor打电话,他也大吃一惊。对自己的想当然表示深深悔意。他当时很忙,chrismas学校一大堆事情。要忙到很晚。不一定能挤出时间上网道歉。

我等不及了,先把现在的情况发布一下。例会一个月才开一次,不开会时谁也不能代表emis,当然老虎除外,可老虎顾虑肯定也很多,干脆我来吧。反正已经臭名昭著了,虱子多了身上不痒。

八千里路云和月 发表于 2005-12-15 00:24


反正已经臭名昭著了,虱子多了身上不痒。

不至于吧?应该说还扩大了EMIS的影响,关键看你们以后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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